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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书业商会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信息来源:本站 作者:admin 更新日期:2019/10/12 17:07:09

山东省书业商会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
    为进一步在党支部内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,加强廉政建设,在群众中树立党组织的威信和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,根据《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》精神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,一般安排在年底之前。也可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。

二、评议内容

1. 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,能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
2. 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履职践诺、担当作为,真抓实干,为商会建设、公司发展做出贡献。

3. 是否具有大局观,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,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,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。

4. 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,严守党纪、政纪、国法,坚持廉洁奉公,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,敢于同违法、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。

5. 是否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,按期交纳党费、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,在工作、学习和社会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
三、参加人员:支部全体成员、有关部分群众。

四、评议方法

1. 事先一周通知支部成员,学习《党章》、《准则》和新形势下党中央有关文件。写出自我总结,对照党员标准,总结一年来思想、学习和工作情况。

2. 召开支部会议,每人进行汇报,进行自我评议。

3. 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和自我评议的情况进行党员互评、民主测定程序,给出量化分数。

4. 支部对党内外评议意见,进行事实求是的分析、综合,形成组织意见(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),转告本人,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。

5. 对评议好的党员,进行表彰。对评议中暴露问题,提出妥善处理意见。要通过评议,对党员在思想有所触动、行动上有所改进、工作上有所提高、作风上有所转变、纪律上有所增强。

 

附:山东省书业商会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打分表

 

 

      20181018